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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哪些新要求?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量:2 发表时间:2024-12-17 09:19:07 标签: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导读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新修订版,旨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并细化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流程。以下是新条例中的一些关键新要求:

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新修订版,旨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并细化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流程。以下是新条例中的一些关键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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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新修订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应急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这表明四川省在安全生产方面采取了更为全面和细致的责任分配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最小工作单元。

 二、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这意味着企业需要从上至下建立起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确保每个员工都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

 三、加大从业人员关怀保障

新《条例》加大了对从业人员的关怀保障,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应保障从业人员依法享有的安全生产权利。这包括但不限于知情权、参与权、批评权、拒绝违章指挥权等,增强了从业人员的自主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强化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新《条例》强化了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评估论证和风险研判机制,实行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这有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安全风险,提升安全生产监管的效率和效果。

 五、细化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新《条例》细化了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流程,明确了政府加强事故救援体系建设和完善保障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同时,规定了事故调查的方式和期限,以及按期开展事故整改落实情况评估,防止事故重复发生。

 六、法律责任的明确

新《条例》对未保障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未按规定开展风险评估、不遵守危险作业规定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增强了法律的威慑力。

 七、公职人员失职追责、尽职免责的原则性规定

新《条例》对公职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失职追责、尽职免责作出了原则性规定,这有助于提高公职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综上所述,新修订的《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通过明确责任、强化监管、细化流程等措施,为四川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这些新要求将有助于提升四川省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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