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保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执行?
导读
为确保《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效执行,吉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下是关键的执行策略:
为确保《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有效执行,吉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以下是关键的执行策略:
1. 完善配套制度: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部门需对照《条例》对现有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修订,及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并贯彻落实新规定。
2. 全面开展培训:
各级领导干部需带头学习《条例》,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各部门负责本系统及分管行业的培训工作。全省安监系统将组织力量对省、市、县、乡全部安监干部进行全面培训,实现“全面知法、熟练用法、严格守法、严肃执法”。
3. 督促企业自觉学法用法:
各部门要及时督促企业认真对照《条例》内容,找出安全管理方面的漏洞和制度缺陷,加紧修订和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主动查找自身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
4.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
《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他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涵盖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等多个方面。
6. 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本行业、本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履行建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等职责。
7. 推动安全生产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
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时,应当将安全生产规划、管道发展规划、消防规划与城乡规划相衔接,依法将管道建设选线方案纳入当地城乡规划。
8. 加强安全生产基础保障:
强化安全生产经济政策支撑,争取中央预算内投向资金支持,并推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引导和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
9. 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大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企业人员按标准上岗、按标准工作,实现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到位”。
通过这些措施,吉林省确保《吉林省安全生产条例》得到有效执行,提升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