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哪些新规定?
导读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最新修订版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紧密结合了重庆的实际情况和特色,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以下是《条例》中的一些新规定:
《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最新修订版于2024年3月28日通过,并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这次修订紧密结合了重庆的实际情况和特色,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规定。以下是《条例》中的一些新规定:
1. 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
《条例》增加了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事故危害程度依法采取相关应急救援措施的规定。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报后,应在1小时内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2. 数字化、智能化建设:
《条例》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数字化、智能化建设的要求,支持和鼓励生产经营单位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安全风险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测监控等工作。
3. 一线员工责任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针对95%以上事故原因是一线员工未按照安全生产要求作业的情况,《条例》将全员责任制中“一线员工责任制”写入,旨在解决一线员工不知风险、不明职责、不会操作、不能应急的问题。同时,要求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固化“日周月”隐患排查治理经验。
4.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条例》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划定了不同人员规模的企业应满足的具体要求。
5. 社会共治新格局:
《条例》规定了市、区县、乡镇、功能区、村居安全监管职责,推动构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新格局。
6. 风险防控和责任管控: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及标准不健全的问题,《条例》明确由市、区县安全生产委员会通过制定政府部门履职责任清单的形式,固化新型风险的责任管控部门。
7. 自然灾害下的作业规定:
《条例》明确规定,在恶劣气象条件或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施工、经营场所或人员人身安全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停止作业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8. 依法治理和标准实施:
《条例》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推进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的实施应用,体现依法行政。
这些新规定旨在提升重庆市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强化风险防控,压实主体责任,并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转型。通过这些措施,重庆市将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