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开学季有哪些交通安全培训措施?
导读
护航开学季有这些交通安全培训措施:1、潍坊公安交警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辛集交警】组织开展道路施工交通安全培训活动。3、交管支队二大队召开校车交通安全培训会。4、平安回家——邓州交警组织召开重点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会。5、西安临潼交警: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确保幼儿乘车安全。6、综合运输服务中心...
护航开学季有这些交通安全培训措施:1、潍坊公安交警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2、【辛集交警】组织开展道路施工交通安全培训活动。3、交管支队二大队召开校车交通安全培训会。4、平安回家——邓州交警组织召开重点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会。5、西安临潼交警: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确保幼儿乘车安全。6、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培训工作。
1、“冒热气 接地气”潍坊公安交警开展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为深入推进春季交通安全宣传,潍坊公安交警坚持以事故预防为主线,以宣传先行为切入口,做好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辖区乡村、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2、【辛集交警】组织开展道路施工交通安全培训活动
施工期间,为了将施工对市民日常出行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进一步强化成员单位协调联动机制,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有序推进。2月14日,辛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对市政工程公司雨污分离项目中交通安全疏导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培训中,民警针对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式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分析,使路面疏导人员能够更加直观地了解掌握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防护疏导要点,真正学会如何规范施工现场交通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自身安全。
3、护航开学季|交管支队二大队召开校车交通安全培训会
会上,支队二大队重管中队对辖区校车管理负责人、驾驶员、照管员提出了具体要求,要求校车车主高度重视校车安全,落实好校车安全主体责任,履行好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驾驶员日常安全行车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做好对校车驾驶员、车辆性能、日常行驶路线的自检自查工作,确保做到驾驶员安全守法驾驶,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照管员尽心尽责,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随后,中队民警深入讲解了校车典型事故案例、校车及驾驶员资质取得、发车前检查、行车中驾驶要求、安全带的重要作用、恶劣天气下驾驶技巧等内容,警示校车驾驶员深刻意识到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杜绝“带病”校车上路,教育校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自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坚决做到安全驾驶,同时引导驾乘人员强化技能学习和掌握,提高应急处突能力,确保行车安全。
最后,民警向校车驾驶员、照管员发放了安全培训测试题,进一步检验和巩固此次安全培训成效。
会后,民警还重点对校车车内必须配备的灭火器、安全锤、医药箱等一一做了详细的查验,叮嘱车主及驾驶人要确保校车上路营运法律手续齐全,安全备品合格,严格遵守运行时间和行驶路线,做到安全、规范、文明驾驶,全力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
开学季
支队二大队将继续加强校车
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确保校车上路“零隐患”
筑牢新学期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供稿 | 交管支队二大队
4、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邓州交警组织召开重点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会
为进一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强化重点运输企业驾驶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2月10日下午,邓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召开重点运输企业安全教育培训会,辖区重点运输企业负责人、安全经理及驾驶员代表参加了会议。
培训会上,秩序中队民警对道路交通安全重大责任事故风险进行了深入研判分析,并用血淋淋的真实案例展示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严重后果,增强了驾驶员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同时强调,辖区各重点运输企业要建立车辆安全运行管理责任制度和驾驶人资格审查责任制度、交通安全、GPS监控责任制度;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定期参加车辆检验,落实检验责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杜绝带病车辆上路;各运输企业必须通过审验,签定安全责任书,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如有交通违法必须主动接受处理,否则不得参加营运;各运输企业在行车过程中不得超速行驶,超员行驶,超载行驶,不得酒后驾驶,不得疲劳驾驶。
通过此次培训,为辖区各运输企业再次敲响安全警钟,运输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纷纷表示,一定要加强交通法律法规与安全常识的学习,遵章守法,文明驾驶,安全出行,为广大群众出行安全创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刘振伟 张超)
5、西安临潼交警:强化校车驾驶员安全培训确保幼儿乘车安全
“作为校车驾驶员,在日常驾车过程中,我们更应该倍加谨慎和小心……”。对在场的校车驾驶员进行完安全培训后,西安市公安局临潼分局交警大队的民警再次叮嘱校车驾驶员们务必树立安全意识。
为全面做好辖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涉及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2月14日,公安临潼分局交警大队联合区教育局在临潼区栎阳小学对临潼渭北片区幼儿园园长及校车驾驶员进行了2023年春季开学校车安全专题培训。
培训中,民警就确保校车运营绝对安全向各幼儿园园长及驾驶员进行了强调,要求驾驶员每日出发前需严格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检查正常后做好书面记录,司机在行驶过程中必须绷紧安全之弦,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要树立幼儿的安全高于一切意识,每天要确保有教师随车护送幼儿,接送途中,全身心的注意幼儿安全,严格按规定维护行车过程中幼儿的秩序,坚决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同时,重点就校车安全问题做了说明,强调车辆必须按要求检验审验,校车驾驶员应持有与准驾车型相符的驾驶证与从业资格证,不断提高对校车运行监管的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学校负责人要落实主体责任,定期组织对驾驶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司机的安全和守法意识。
培训结束,民警与辖区学校以及校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就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监管,极力消除校车安全隐患,切实落实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签字背书。
通过培训,夯实了校车安全监管责任,提升了幼儿园及驾驶安全意识,为确保幼儿乘车安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6、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培训工作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增强驾校机构负责人的依法经营意识,市综合运输服务中心近日邀请国浩(南京)律师事务所戴波律师开展现场宣讲培训。市综合运输中心分管负责同志、驾培科负责人、市驾培协会负责人,各县(市)区公共交通中心驾培工作负责人、驾培机构负责人共60余人参加培训。
《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于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规定》的实施是深化“放管服”改革、适应行业发展变化、满足实际管理需求的有效举措。戴波结合《规定》要求,着重从建立备案管理制度、完善教练员管理,规范驾培机构经营活动三个方面进行宣讲:一是全面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改备案管理要求;二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职业资格评定改革要求,明确教练员实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建立健全教练员聘用及管理制度;三是要求驾培机构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保障学员合法权益,规定驾培机构必须在备案的教学场地开展相关培训,减少无序经营、逃避监管等问题,新增学员满意度评价要求,完善驾培机构质量信誉考评制度,提升经营服务质量。同时,戴波通过真实案例,以案说法,形象生动地指出目前行业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及有效的解决方案等。
会上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驾培机构准确把握《规定》修订的主要内容,确保《规定》落实到位,抓牢抓实教练员管理工作,源头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水平的关键环节,组织开展徐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职业技能竞赛,严格加强培训记录审核,杜绝学时造假,培育品牌驾校,扶持企业健康发展。各驾培机构务必要增强法律意识,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企业与个人。
此次培训增强了全市驾培行业对《规定》的理解,行业从业者表示将积极引导驾校规范培训、提高培训质量,以优质服务拓展生源,形成竞争有序的驾培市场。下一步,中心将结合《规定》实施,修订奖惩机制,通过信用管理的方式,规范驾培经营行为,提高培训质量与服务水平,维护驾培经营者和广大学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市驾培行业品牌化、高质量发展。
【安全生产标语】
根之茂者其实遂,膏之沃者其光晔。——韩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