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政策-紧抓安全生产 护航复工复产
导读
为有效防范化解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日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助推全省经济回升。
12月19日#赛为HSE微资讯 早分享,星期一,工作愉快!生活喜乐!
1、山西高速交警通报沧榆高速交通事故:7人死亡,小客车未超载
12月16日,山西省境内,G1812沧榆高速山西段云中山隧道内( 沧州方向)发生追尾碰撞道路交通事故。现场画面显示,有车辆损毁情况严重。
12月16日,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官方微博“中国路网”发布消息称,当日上午7时26分,山西境内G1812沧榆高速忻保段忻州方向云中山隧道内K434+630处发生事故,滞留车辆约5公里。事故发生后,忻州方向云中山隧道入口封闭,静乐、芦芽山、黄道川各收费站去往忻州的所有车辆禁止驶入高速。苛岚、神舟、窑洼、保德各收费站入口暂时封闭。目前事故已处理完毕,事故路段管制已解除,滞留车辆正在有序通行。
12月17日,山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五支队六大队发布沧榆高速“12•16”道路交通事故警情通报。
通报称,12月16日6时11分许,G1812沧榆高速山西段云中山隧道内( 沧州方向)发生追尾碰撞道路交通事故。事故涉及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和三辆重型半挂货车,造成小型普通客车上7人死亡。经核实,该小型普通客车核载7人、实载7人,7名遇难人员均为成年人,年龄在28至67岁之间。目前,该起事故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潇湘晨报综合中国路网、山西高速交警五支队
2、山西河曲县晋神磁窑沟煤业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应急局:调查结果不能透露
今年6月24日,山西河曲县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直至今日,事故已按车祸事故处理,而未按照安全生产事故予以上报。
据了解,此次安全生产事故的死者为张宏盛。系东北人,属于从黑龙江科技学院招聘回来的技术工。生前在机运队工作。在2022年6月24日,该人在井下工作面,皮带溜子上绞死的。该死者为单身家庭,年龄33岁。
天眼查,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6月17日,法定代表人icon为赵耀,注册资本为24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575980847D。企业地址位于忻州市河曲县鹿固乡寺也村。所属行业为煤炭开采和洗选业。其经营范围包含: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配煤、运销、洗选加工以及煤炭的新技术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同时,天眼查显示,山西河曲晋神磁窑沟煤业有限公司自身风险25、关联风险35、历史风险5、敏感舆情3、提示信息56。
事故发生后,8月18,媒体通过电话联系河曲县应急管理局王雪峰,多次联系没回复。9月15日,媒体又向河曲县应急管理局李主任予以反映,直到10月8日李主任回复媒体,其调查结果不能透露。
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其第四条指出,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根据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然就是这样一起安全生产事故,却被按车祸事故予以处理。事故从发生直至今日,已经3个月有余,此间,媒体多次联系河曲县应急管理局相关人员,但不是没有回复,就是调查结果不能透露,这其间到底有什么隐情,着实耐人寻味。
对于此事进一步的进展,媒体将继续予以追踪。
3、湖南湘潭:一辆汽车行驶中突发爆炸汽车车顶被掀飞,车内微型液化气罐气体泄漏
12月16日,湖南湘潭市
发生一起汽车“自爆”事故
引发不少网友的关注
一台白色SUV在行驶中
突然发生爆炸
爆炸的冲击力非常大
车顶被完全炸开
几秒后才重重摔落在地面上
汽车后备箱也损毁十分严重
今日,湘乡市融媒体中心
发布了事故通报,内容如下
12月16日22时50分许,东山南路由南往北方向一辆小车在行驶过程中顶部意外爆裂,接警后辖区派出所和交警部门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事故未造成火灾,车上人员轻微灼伤已及时送医救治。事件发生后,市公安、应急等部门迅速对事件发生原因进行调查,经初步核实,该车内放有一个微型液化气罐,因没有拧紧开关致气体泄漏,司机用打火机点烟时引发事故。 在此温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在车内违规放置气瓶、气罐、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切实保护自身安全!
现在真相大白
白色SUV运输微型液化气罐
结果开关未拧紧导致气体泄漏
司机点烟时发生意外
你说这吓人不!
后面那辆轿车好端端走在路上
前车突然炸了
所幸司机无生命危险
蓝叔从夏天就开始提醒大家
车内不要放易燃易爆物
还是有人铤而走险
今年夏天,江苏省宿迁市
一男子在车内抽烟
在点火的瞬间突然引发爆炸
爆炸的威力冲破车顶天窗
车子的挡风玻璃也被掀翻
真的不是吓唬大家
一些突发性事故的发生
就是来自于日常生活中
不起眼的小物品
虽然我们不能预测到事故的发生
但至少可以做好预防工作
让自己和家人免受伤害
4、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维护企业、职工以及社会公共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石油天然气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民用爆炸物品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电力生产与供应的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统称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5、交通运输部: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据交通运输部官网18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交通运输部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环境。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并通过客运场站和线上售票平台公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要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电子客票、运游融合等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二、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和保护措施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对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毒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疫情严重的地区,要适当加密消毒通风等措施频次。要严格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并灵活采取抗原检测、症状管理等方式提升健康监测针对性。提倡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两点一线”管理,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的接触。要关心关爱从业人员,优先为一线服务人员提供N95口罩、消毒剂、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治疗药物等防疫物品,优先接种疫苗,全力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三、高效开展涉疫应急处置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精准实施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涉疫管理,从业人员或旅客出现感染新冠病毒情况时,对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一般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对确认出现相关症状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作业;对感染已超过7天、症状消失或轻微、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转为阴性后,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岗位要坚持从严审慎,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有针对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建立重点岗位预备队制度,如遇有突发疫情,要及时调度后备人员,确保重点客运站不关停、主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
四、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车辆停运或低负荷运行转向复工达产衍生的安全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杜绝抢生产、抢效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进一步强化营运客车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对驾驶员全面开展一轮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要做好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开展体温检测,预防驾驶员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或者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上岗;要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杜绝冒险运行。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视频培训、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道路客运经营者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当前道路客运领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要畅通12328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接诉即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要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违规甩客倒客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营造道路客运行业良好发展环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调度督导、行业监测,及时纠正暂停或者限制非高风险区道路客运服务、限制客运车辆正常通行等过度管控行为,保障道路客运服务“应开尽开”、安全有序。
6、紧抓安全生产 护航复工复产
为有效防范化解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过程中的安全风险,日前,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通知,就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力助推全省经济回升。
通知对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从人员管理、设备检维修、环境风险防控、现场管理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通知要求,复工复产企业要做好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和岗前教育,合理配置一线员工,配置不到位的,要调整生产计划,时刻关注员工心理和身体状态,坚决杜绝带病上岗作业。
当前正值我省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复产和服务业复苏期,加之年末岁尾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于近日发出了重点行业复工复产安全工作提示。
要做好职工临时居住点的安全管理,对各类消杀品和固体废弃物在储存、搬运、使用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危害,及时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健全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要对各类车辆、装置、设备、设施、工具、安全监控系统、特种设备及时进行检修维保,不符合安全条件不能使用;对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危险作业,严格风险评估、审批管控和措施落实;加强检维修后试机和试生产管理,认真制定方案,加强监督落实。
要在复工复产前全面开展作业条件确认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作业环境处于正常、安全、可靠的状态;做好冬季恶劣天气安全风险的研判,制定应对措施,道路交通、建设施工、危险化学品、工贸“四涉一有限”等行业领域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作业环境安全管理。
要加强关键人员到岗、外包队伍确认、上下游企业协调等工作,存在突出问题要及时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确保满足复工复产要求;严格检查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和危险作业审批情况,严禁违规用电用气用火;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和人员疲劳等情况下组织生产作业。
【安全生产标语】
志不可一日坠,心不可一日放。——王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