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起数及死亡人数 统计分析
导读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先看一组数据
近20年全国安全生产事故总起数及死亡人数
统计分析
①事故主体的特定性:仅限于生产经营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主要包括工矿商贸领域的公司、企业、合伙人、个体户等生产经营单元。
②事故地域的延展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地域范围是不固定的,但又是限定在有限范围内的。
③事故的破坏性:生产安全事故对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害结果,造成了人员伤亡(包括急性中毒)或者给生产经营单位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影响了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产生了严重的影响。
④事故的突发性:生产安全事故是短时间内突然发生的,不同于在某种危害因素长期影响下发生的其他损害事件,如职业病。
⑤事故的过失性: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是人的过失造成的事故,同洪水、泥石流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灾害有本质的区别,如因违章作业、冒险作业等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环境不良、设备隐患等原因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也应归为过失行为,是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员在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过失行为,没有立即纠正、排除不良作业因素,放任不良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分类主要分为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高处坠落、坍塌、火药爆炸、瓦斯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伤害类型。按伤害的方式分类,国标GB4661-8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中,将伤亡事故分为20类:
(1)物体打击(2)车辆伤害(3)机械伤害(4)起重伤害(5)触电(6)淹溺(7)灼烫(8)火灾(9)高处坠落(10)坍塌(11)冒顶片帮?(12)透水(13)放炮(14)火药爆炸(15)瓦斯爆炸(16)锅炉爆炸(17)压力容器爆炸(18)其他爆炸(19)中毒和窒息(20)其他伤害。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仅限于生产单位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事故,有一定的突发性,一般是人为过失造成的伤害。
事故的性质分类,按事故的伤害程度分类以及按伤害的方式分类。安全生产事故分类有哪几种的问题。
事故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责任事故是指可以预见、抵御和避免,但由于人的原因没有采取预防措施从而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包括自然灾害事故和技术事故,如地震、泥石流造成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由于科学技术水平的限制,安全防范知识和技术条件、设备条件达不到应有的水平和性能,因而无法避免的事故。
在已发生的事故中,大量的属于责任事故。据有关部门对事故的分析,责任事故占90%以上。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安全生产事故”的区别。
责任事故是刑事责任,生产事故是行政责任。安全事故是因不执行安全制度而引发的事故。如高空作业不带安全带,失足掉落等。一般来说安全生产事故包括责任事故和非责任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指操作不当或者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事故。
非责任事故:指没有主观责任人一般是突发的不可避免的事故质量事故,如钢筋断裂引发的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有关领导应负领导责任:
1、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伤亡事故的;
2、未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或职工末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造成伤亡事故的;
3、机械设备超过检修期限或超负荷运行,或因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4、作业环境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造成伤亡事故的;
5、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不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人生产和使用,造成伤亡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