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评估双重防控系统的有效性?
导读
评估双重防控系统的有效性,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入手:
评估双重防控系统的有效性,可以从以下几个关键方面入手:
评估管理制度的完善性
企业应结合双重预防机制建设相关要求,制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教育、奖惩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这些制度文件应符合企业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并在岗位得到有效执行。评估时,需查阅相关制度文件及制度发放、传达和执行记录。若无相关管理制度或未按要求制修订管理制度,每项扣1分;制度文件未有效执行的,扣1分。
评估风险分级管控的有效性
企业需按照“功能独立、大小适中、易于管理”的原则,选取所有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或场所作为安全风险分析对象,并分解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安全风险分析单元,确保主要设备设施均纳入其中。评估时,检查安全风险清单,若企业安全风险分析对象不全,缺一项扣2分;未将主要设备设施纳入安全风险分析单元,一项扣1分。此外,企业安全风险分析对象若没有覆盖所有重大危险源的,评估为不合格。
评估管控措施的全面性
针对安全风险事件,企业应从工程技术、维护保养、人员操作、应急措施等方面识别评估现有管控措施的有效性。管控措施应经过相关负责人评估确定,并根据运行情况不断更新,及时纠正偏差。评估时,检查管控措施是否经过评估确定,控制措施是否全面、无疏漏、可操作性强并有效落实。若管控措施不全面、操作性不强,一项扣0.5分;情况发生变化后,管控措施未及时修正的,一项扣0.5分;管控措施未经过评估确定,扣1分。
评估分级管控的实施情况
企业应实施分级管控,明确各级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和措施。评估时,需现场检查各部门/岗位是否已获取有效的相关制度文件并有效执行。若发现未落实分级管控措施或执行不到位的情况,应相应扣分。
评估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
企业应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位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职责,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实行隐患闭环管理。评估时,检查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排查计划、排查实施记录以及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若发现隐患排查不全面、治理不及时或未形成闭环管理的情况,应相应扣分。
评估信息化管理的应用效果
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应实现信息化管理,相关信息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双重预防体系”相关组织机构及人员、设备设施库、作业活动库、相关管理制度、体系文件等信息填写完整。信息系统中,风险分析、评价记录和隐患排查记录应完整,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和隐患治理台账应真实有效。企业建立的信息系统应满足上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信息化要求。评估时,登录相关信息网络系统,对企业填报系统信息情况进行检查。若信息系统中信息填写不完整、记录不完整或未建立相关清单和台账,应相应扣分。
评估持续改进的动态性
企业应根据每周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查找原因,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持续改进。至少每年一次对双重预防机制运行效果进行评估并加以改进,重点评估安全风险管控措施适宜性、隐患排查任务可操作性等内容。当发生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操作条件变化、技术改造项目、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等情况时,应及时开展评估改进。评估时,查阅企业评估记录和整改记录。若未开展年度评估,扣5分;评估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一项扣1分。若企业发生上述5种情况变化时,未及时开展评估的,评估为不合格。
评估安全文化建设的成效
企业应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取得实质工作成效。评估时,可通过查看企业安全文化活动记录、员工安全意识调查等方式,评估安全文化建设对双重防控系统有效性的支持作用。
通过上述多维度的评估,企业可以全面了解双重防控系统的有效性,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系统的持续优化和有效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