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如何解读?
导读
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是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其解读如下:
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条例是针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其解读如下:
1. 适用范围:
-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等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2. 管理部门职责:
-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同时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实施监督管理。其他有关部门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市容、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
3. 建设程序和责任:
- 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建设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
4. 建设单位责任:
- 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施工等各阶段的质量和安全工作负有协调管理责任。不具备专业能力的建设单位,鼓励其委托专业项目管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专业化管理和服务。
5. 风险评估制度:
- 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质量和安全风险评估,并明确控制风险的费用。同时,应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供给相关参与方,并要求相关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深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
6. 建设经费和工期:
- 建设单位应保证与建设需求相匹配的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费用。在确定合理的建设工期后,不得任意压缩;如需调整,必须符合技术可行性,并经过专家论证。
7. 竣工验收和质量保证:
- 新建住宅工程应先行组织分户验收。工程质量责任保证保险的引入,旨在通过保险机制加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保障。
8. 施工单位责任:
- 施工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组建施工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在现场监督,尤其是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时。
9. 监理和检测单位责任:
- 监理单位应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同时承担第三方监管职责。检测单位应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10. 危大工程管理:
- 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强化施工企业主体责任制、施工条件验收制度、作业人员登记制度和巡查巡视制度。
通过这些规定,上海市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框架和操作指南,确保了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得到有效控制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