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建设项目安全监察规定是什么?
导读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规定是为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标准。以下是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规定是为规范煤矿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监察工作,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的一系列法规和标准。以下是这些规定的主要内容:
1. 总则:
- 规定了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监察的适用范围。
2. 安全评价与设计:
-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进行安全评价,其初步设计应当按规定编制安全专篇,包括安全条件的论证、安全设施的设计等内容。
- 安全专篇应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审查。
3. 设计与施工要求:
-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审查同意;竣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其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应当经煤矿建设单位验收合格。
- 施工单位应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内容。
4. 分级负责制度:
- 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由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按照设计或者新增的生产能力,实行分级负责。
5. 安全生产许可证:
- 煤矿企业进行生产,应当依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生产。
6. 主要负责人职责:
- 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包括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
7.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 煤矿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或者参与拟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8. 从业人员职责:
- 煤矿企业从业人员负有遵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等职责。
9. 监管监察体制:
- 构建了“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体制,强化了煤矿安全生产的属地监管责任。
通过这些规定,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监察工作得以规范化,确保了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依据和执行标准,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