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培训规定有哪些要求?
导读
安全生产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以下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安全培训时应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安全生产培训是提高员工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以下是生产经营单位在开展安全培训时应遵守的规定和要求:
1. 统一管理与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将其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并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2. 实习学生的安全教育
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生产经营单位,应负责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 安全生产知识与技能
从业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并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4. 未经培训不得上岗
未经安全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5. 安全培训监督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全国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全国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6.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接受安全培训,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7. 培训内容与时间
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包括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8. 新上岗从业人员的培训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特定行业如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9. 安全培训大纲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必须依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制定的安全培训大纲实施。
10. 安全培训档案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通过遵循上述规定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确保安全培训的有效性,提升员工的安全素质,从而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