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科技力量赋能安全
用数据力量驱动管理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哪些新规定?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量:0 发表时间:2024-12-17 09:22:05 标签: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 安全生产条例

导读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新修订版,针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完善。以下是新规定的核心内容: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新修订版,针对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进行了一系列的更新和完善。以下是新规定的核心内容:

2 (4)

 一、坚持党的领导和安全生产原则

新条例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建立健全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安全生产系统治理体系。同时,增加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

 二、加强政府对安全生产的保障制度建设

新条例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能力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同时,细化了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增加了通过举报奖励基金等对举报事故隐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有功人员根据规定予以奖励的内容。

 三、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新条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的职责,并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同时,细化了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条件,增加了建立实施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依法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坚持“三同时”原则等内容。

 四、完善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

新条例进一步细化了贵州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和其他主管部门职责,厘清了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加强执法队伍和能力建设,对行政处罚权的授权、委托作出规定,提高基层的执法能力。

 五、细化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

新条例明确了事故调查的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相关要求,对提级调查、挂牌督办作出规定。对全面履行了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不予追究相关责任。

 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

新条例从严设置法律责任,同时注重维护市场主体活力,坚持过罚相当原则,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以安全促发展、以发展保安全,实现安全与发展良性循环,依法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行稳致远。

通过这些新规定,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为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提供了更为坚实的法律保障。


消息提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