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有哪些新措施?
导读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新修订版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带来了一系列新措施,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最新修订版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带来了一系列新措施,以下是一些关键点:
1. 强化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
条例明确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落实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
2. 政府及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强化:
条例要求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将安全生产纳入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明确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职责边界,实施精准化、专业化和协作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
3. 差异化安全管理:
针对不同企业和环节,条例强化了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的安全管理,对餐饮等行业使用燃气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4. 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细化:
条例规定化工园区应分区实行封闭化管理,建设公用工程和配套功能设施,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体系,实施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一体化管理。
5. 安全风险源头治理的全面强化:
条例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双重预防机制,涉及安全生产风险的项目应开展安全风险联合评估,注重提升监测预警水平,推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
6. 事故救援和调查评估制度的完善:
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一小时内必须如实报告,并建立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明确要求对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7. 安全生产费用的规范使用:
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将安全生产费用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8.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的配备:
条例要求高危行业企业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安全风险等情况,设置专职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安全总监,并明确了不同规模企业应配备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9.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加强:
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与其岗位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
10. 危险作业过程管理的加强:
条例强化了对动火、有限空间等危险作业过程的管理,完善了承包承租安全规定。
这些新措施体现了《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全面加强,旨在提升广东省的安全生产水平,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通过这些措施,广东省将更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