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
导读
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 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首先需要强化党委政府的领导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政治站位和组织保障。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安全生产,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2.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立即组织开展全国性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深入排查重大风险隐患,并列出清单、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对于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风险隐患,由省、市级安委会或中央企业总部挂牌督办。
3.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依法依规编制安全生产权力和责任清单,并对职能交叉和新业态新风险及时明确监管责任。
4. 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非法煤矿、违法盗采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没有采取有效制止措施的,要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5. 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实际负责人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对故意增加管理层级,层层推卸责任、设置追责“防火墙”的,发生重特大事故要直接追究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6. 深入扎实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对排查整治不认真,未列入清单、经查实属于重大隐患的,要当作事故对待,引发事故的要从严从重追究责任。
7. 牢牢守住项目审批安全红线: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严把项目审批安全关。对地方政府违规审批、强行上马的不达标项目,造成事故的要终身追责。
8. 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资质行为:严肃查处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包转包行为,严肃追究发包方、承包方相应法律责任。
9. 切实加强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要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统一管理,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责任。
10. 重拳出击开展“打非治违”:针对当前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问题突出,立即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11. 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要理直气壮,紧盯各类违法行为不放,督促企业彻底整改。
12. 着力加强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针对安全生产执法队伍“人少质弱”的实际,各地要按照不同安全风险等级企业数量,配齐建强市县两级监管执法队伍。
13. 重奖激励安全生产隐患举报:鼓励社会公众通过多种方式,对安全生产重大风险、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用好安全生产“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4. 严肃查处瞒报谎报迟报漏报事故行为:严格落实事故直报制度,对生产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和负有管理和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从严追究责任。
15. 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注意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提倡互相协助、相互尊重、齐心合力,共同解决好面对的复杂问题。各级监管部门要注意从实际出发,处理好“红灯”“绿灯”“黄灯”之间的关系,使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引导形成良好市场预期。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确保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从而提升安全生产水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