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
导读
江苏省对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新规定主要体现在《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中,该条例自2009年11月23日通过,经过几次修正,最新版本对特种行业的治安安全条件、治安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条例中的一些新规定和特点:
江苏省对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新规定主要体现在《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中,该条例自2009年11月23日通过,经过几次修正,最新版本对特种行业的治安安全条件、治安责任、监督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条例中的一些新规定和特点:
1. 特种行业的定义和范围:明确了特种行业包括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寄卖业、金银首饰加工置换业、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业、汽车租赁业、印刷业、机动车维修业等。
2. 治安安全条件:从事特种行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具备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有必要的财物保管和治安防范设施,有健全的治安管理制度等。
3. 视频监控设备的安装:特定特种行业如典当业、公章刻制业等,其经营场所的关键部位必须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并按规定留存监控录像资料。
4. 名录管理制度:对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开锁业实行名录管理制度,符合条件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列入名录,并向社会公布。
5. 治安责任人:特种行业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治安责任人,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
6. 信息登记与传输:特种行业经营者需对服务对象的身份信息、交易物品的详细情况等进行登记,并将信息实时传输报送公安机关。
7. 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包括指导监督、治安检查、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等。
8. 法律责任:对违反特种行业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条例规定处理,包括警告、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等。
9. 跨部门协作:明确了商务、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新闻出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生态环境等部门在特种行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职责,要求各部门相互协作,共同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这些新规定旨在加强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明确的安全条件、责任分配、信息登记和传输要求,以及强化的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江苏省的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为特种行业的安全运营提供了全面的法律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