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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安全生产-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坚守涉牧企业安全生产"一排底线”

来源:深圳市赛为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阅读量:1 发表时间:2023-04-06 11:57:06 标签: 企业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标语

导读

为进一步抓牢抓实抓细镇域涉牧企业安全生产, 沂水县高桥镇组织相关部i门瞄专线、盯高线、瞅红线,实成效基础,注重实效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坚守企业安全生产“-排底线”,切实保障行业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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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 (9)

1、绥芬河市构建“三大体系”推进安全监管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绥芬河市应急管理局在“防”上下功夫、出真招,以工作大落实推动事业大发展,构建“三大体系”,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

纲举目张,构建四位一体综合监管体系

提纲而众目张,振领而群毛理。以抓基础、重服务、严监管、促发展,全面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为总基调,建立企业自查、行业检查、安委办督查、警示约谈四位一体的综合监管体系,筑牢安全“防护墙”。隐患排查,念好“细”字诀。聚焦人员密集场所、道路交通、粉尘涉爆等14个重点领域成立27个工作专班,转各自为战为联合执法,形成工作合力,为企业减负增能。截至目前,今年共检查企业1399家次,排查隐患1566项,均建立整改台账并完成整改。督查检查,念好“严”字诀。充分发挥安委办“指挥棒”和考核“风向标”作用,制定联合检查计划,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形成月通报、半年督查、年底考核的工作闭环,时时跟踪问效。警示约谈,念好“紧箍咒”。在五一、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召开警示约谈会,给企业上好思想预防“警示锁”。召开春防安全警示约谈会,组织畜牧养殖企业、木业企业、大型商场负责人开展约谈,联合相关部门解决企业难点问题,寓管理于服务之中,助企纾困解难。


2、山东省沂水县高桥镇坚守涉牧企业安全生产"一排底线”

为进一步抓牢抓实抓细镇域涉牧企业安全生产, 沂水县高桥镇组织相关部i门瞄专线、盯高线、瞅红线,实成效基础,注重实效措施,健全长效机制,坚守企业安全生产“一排底线”,切实保障行业有序发展。

继续抓主线。在前期开展整治活动的基础上,相继安排部署一季度迎查等动员会, 始终坚持安全生产无小事理念,勤督促,严要求,细考核,营造氛围,真抓实干,时刻绷紧养殖安全生产弦不松懈。

接续筑防线。各生产企业担负起主体主任,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时常不放松,警钟须长鸣,人负责任,个个重安全,力抓实做细日常排查整治,真正做到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

持续守底线。全镇养殖行业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聚焦重点部位,管控主要区域,注重小细节,着重小环节,心协力,齐抓共管,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3、化州市领导率队调研企业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3月31日,化州市委书记邓泽友率队调研化州市企业安全生产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强调要增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要切实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化州市委常委、市委办公室主任梁国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邓泽友一行先后前往广东泽中沥青混凝土有限公司、化州市威立德建材有限公司及丽岗供气站,通过深入厂区、生产车间,实地查看相关设备设施运维状况,并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邓泽友强调,安全生产工作事关重大,各单位、各企业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树立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落实。企业要严之又严、细之又细地做好车间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等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要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员工培训教育,增强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形成安全生产常态化机制,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当日,邓泽友一行还前往207国道雄大路段检查交通整治情况。邓泽友指出,清明期间,群众出行频繁,天气和道路状况复杂多变,交通安全风险加大,公安交警及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密切关注人、车流量变化,进一步加大管控力度,在对来往车辆、行人做好安全提醒的同时,要科学调度,全面加强对周边重要地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尽最大努力方便群众出行,切实扛起保障道路交通安保重任。

邓泽友强调,要强化预警监测,加强隐患排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引导车辆分流,畅通路网循环,精准管控,规范处置;要严防道路交通大面积拥堵,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群众平安顺畅出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4、雅安:副市长龚兵到天全调研企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灭火工作

龚兵一行来到天全县思经镇三马石灰矿,通过听取汇报、现场问询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他强调,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生态环保意识,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时刻绷紧安全环保这根弦,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要强化现场管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真正做到安全高保障、生态高水平、发展高质量。

在思经镇团结村森林防灭火卡点,龚兵开展巡林并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森林防灭火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强化隐患排查,加强火源管控,严格排查风险隐患,坚决筑牢森林“防火墙”;要时刻紧绷森林防灭火这根弦,坚持以防为主,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林长制相关工作要求,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安全;要加强值班值守,严抓防火工作纪律,做到严防死守,落实责任,履职尽责,抓实抓细森林防灭火工作。


5、安全和保密宣传教育宁夏:量化分级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石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系统在认真学习领会《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医疗和疾控机构消防、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等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基础上,不断探索在全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牢牢守住了安全生产底线。

宁夏卫生健康系统在全面调研、深入论证的基础上,制订印发《宁夏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压实属地责任,落实动态监管,规范有序地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按照示范引领型、规范提质型、巩固提升型、全面发展型的要求,围绕组织设置、消防安全、医疗安全、特种设备、治安保卫、事故管理等方面的百余项指标,每季度进行一次量化管理考核,医疗和疾控机构分四大项进行量化管理考核,其他类型单位分三大项进行量化管理考核,按评分高低确定安全指数等级,不同等级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宁夏卫生健康系统利用单位自查自评、安全领导机构审核、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定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抽查复核等方式,每季度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报告,据此对医疗卫生机构定级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每半年进行一次量化分级管理情况通报,建立排查研判、分类定级、动态提升、定期评估、晋位升级的闭环管理机制,实现级别“能升能降”。将安全生产量化分化管理评定结果作为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A级且排名靠前的医疗卫生机构列为安全生产示范引领型单位,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评定为B级的医疗卫生机构列为规范提质型单位,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评定为C级和D级的医疗卫生单位,列为巩固提升型和全面发展型单位,进行约谈,帮助其查找原因,制订整改方案,并在之后的工作中对其加强督导检查。


6、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公布2023年一季度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为持续强化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典型案例曝光警示教育作用,进一步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安全生产领域遵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公布2023年一季度安全生产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的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气瓶室内点型气体探测器)进行定期检测(该点型气体探测器最后一次检测时间为2020年9月,其使用说明书要求校准和检测周期不应大于12个月)。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未对安全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的,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安全出口未保持畅通的行政处罚案

2023年03月,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A大厅西侧1处安全出口处堆放物品,未保持安全出口畅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禁止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疏散通道。”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有符合紧急疏散需要、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疏散通道,或者占用、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出口、疏散通道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并对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张某某作出罚款人民币0.2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对某公司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的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北京市昌平区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1名焊工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执法人员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整改。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一款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作出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标语】

换个角度看世界,会收获不同的东西,世界也因此以另一个面貌展示在你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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